安徽省亳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吳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來源:中紀委網 發布時間: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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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安徽省委批準,安徽省紀委監委對亳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吳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斌身為長期主政一方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并轉移隐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長期無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親情觀扭曲,打着親情的旗号接受不法商人的圍獵;親清不分,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借服務企業之名行權錢交易之實;心存僥幸,重蹈覆轍,惡化當地政治生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招投标、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财物。

  吳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吳斌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亳州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安徽省紀委監委

責任編輯:董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