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5日,中國人的傳統節日“清明節”。當日,河南省濮陽縣文留鎮天空晴朗,和風徐吹,而該鎮東肖寨村村民劉德銘站在自己剛被強拆的養雞場廢墟上,如同掉進了一個冰窟,周身徹骨的寒冷。望着這個自己苦心營建的已變成廢墟的養殖場和剛剛被“執法人員”扭打的孩子,劉德銘和他愛人再也忍不住内心的痛,淚如雨下。“我的養殖場是經過政府批的,手續完全合法,之前政府也曾給予我很大鼓勵,咋現在又說我這是‘違建’了呢?”劉德銘忿忿地說。
劉德銘投資建場
2019年初,濮陽縣文留鎮黨委政府号召全鎮發展養殖業、種植業。東肖寨村村民劉德銘響應号召,拿出自己多年的積蓄,投資20萬元在自家責任田新建一座近2000平方米養雞場,年出欄肉雞16萬羽。時任中共文留鎮黨委書記陳寶豐親自到劉德銘的養雞場進行工作考察,對劉德銘響應鎮政府的号召發展養殖業給予高度贊揚,并協調相關部門給予養雞場15萬元無息貸款進行幫扶。
2020年,劉德銘找到東肖寨村村委會提出變更養雞場的土地使用性質,以完善養雞場的建設手續。東肖寨村村委會經請示鎮國土所,鎮國土所指派河南三維勘測設計有限公司濮陽縣分公司進行勘測并出具報告書,按照程序一步一步變更土地性質。
同年12月,文留鎮人民政府鎮長王馳翔簽發《關于濮陽縣文留鎮銘闖養殖場準予落地的函》。該文件内容顯示:“濮陽縣文留鎮銘闖養殖場是一家從事肉雞、鵝養殖和銷售的單位(國家禁止或限制的項目除外),該單位位于文留鎮東肖寨村東,該項目符合我鎮總體規劃,經鎮政府研究同意該單位落地,請濮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辦理相關手續。”
2021年1月12日,濮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給劉德銘辦理了“濮陽縣文留鎮銘闖養殖場”的《營業執照》,至此,劉德銘的養雞場成為一家合法經營的養殖場。
由于劉德銘踏實能幹,并帶領全家人吃住在雞場,全身心投入到養殖生産,使他的養殖場每年出欄雞15萬餘羽,不僅帶動了當地上下遊産業企業的發展,同時也豐富了群衆的菜籃子。
養殖場遭遇“強拆”
然而,就在劉德銘的養殖場在當地聲名漸起,一場“人為的災難”也悄無聲息的走來。2022年7月,分管片區書記韓文江對劉德銘說:“你的養殖場被拍住了,必須要拆。”劉德銘遂向韓文江彙報說,自己的養殖場正在變更土地使用性質,并向他出示了養殖場《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此後,韓文江對劉德銘的養殖場拆除一事沒有再提。劉德銘則繼續奔走在政府各部門之間,辦理土地使用性質變更手續。
2023年4月2日,韓文江突然再次來到養殖場,遞給劉德銘一份蓋有濮陽縣文留鎮人民政府公章的《限期拆除通知書》,并責令劉德銘于2023年4月4日前拆除養殖場,進行土地複耕。
在4月3、4兩日連續雨天之後,4月5日上午,天剛放晴,文留鎮黨委書記劉樹月和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王馳翔便“坐鎮指揮”,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陳從傳和鎮政府副鎮長、派出所所長王石鎖帶隊,一級主任科員趙保成、三級主任科員宋仁勝、一級主任科員李順利、酸廟服務區書記韓文江、服務區主任黃躍栓等幹部組織20多名鎮政府工作人員帶着工程機械車輛,“浩浩蕩蕩”的來到銘闖養殖場實施強拆。濮陽縣公安局文留派出所所長王石鎖則開着警車,帶領多名民警及輔警身着警服,配合鎮政府執行強拆。
劉德銘不到20歲的兒子看到這麼多人來強拆全家吃飯的“飯碗”,便拿出手機拍攝,參與強拆的鎮政府工作人員多次口頭阻止拍攝,孩子說:“你們為啥不讓拍?你們既然是合法的為啥不讓拍?”結果,鎮政府黨委委員、組織委員陳從傳一聲令下:“把他的手機給我奪過來!”随後,五、六名工作人員一擁而上撲向劉德銘之子,孩子見狀便跑開躲閃,剛跑幾米便被追上,随後被他們扭着脖子撂翻在地,手機被搶走并當場被上述人員損壞。
在上述人員扭打劉德銘之子的過程中,導緻劉德銘孩子頸椎錯位,傷勢經文留鎮醫院簡單處理後,轉至濮陽縣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眼見自己的孩子受傷倒地,一家苦心營建的2000平方米的養殖場被夷為平地,鋼結構架子、取暖設備等等養雞設施遭毀壞,20餘萬的投資頃刻間化為烏有,劉德銘的妻子淚水縱橫坐在大棚内哭的不省人事後被“120”急救中心的救護車拉走。
目睹場毀人傷,劉德銘此刻如利劍穿心一般。更令劉德銘不解的是,公安部三令五申嚴禁公安幹警參與征地及強拆等非警務活動,而濮陽縣公安局文留派出所所長王石鎖等一幹警務人員則公然違抗部令參與強拆,究竟有何利益勾連?随即,他向濮陽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反映情況,并對文留派出所所長王石鎖等民警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提出質疑,而濮陽縣公安局“110”中心電話号碼為(03938840118)的督察給予他的回複是:“可以!”
“強拆”被疑違法
劉德銘的養殖場遭“強拆”、孩子被扭打一事,在濮陽縣社會層面已“發酵”,當地有不少人認為,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産,保護公共财産,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而文留派出所所長王石鎖和多名民警眼看着多人毆打搶奪手機的案件發生卻視而不見就是助纣為虐,就是失職渎職。在公安部《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随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此次王石鎖所長動用警力帶隊親臨現場參與強拆,不知道會不會被追究責任?
而對于文留鎮政府在沒有強拆行政執法權的境況下,于法定節假日施行違法強拆更是讓群衆感到憤慨。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濮陽縣文留鎮政府并沒有強拆銘闖養殖場的行政執法權,如果強拆需要申請人民法院實施。文留鎮政府在給劉德銘的《限期拆除通知書》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内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等有關規定,但此規定是對正在實施違法建設的行為并非早已建好的,所以文留鎮政府依據法律條文錯誤,必定導緻違法結果。
這位法律界人士還說:“2020年12月份,文留鎮人民政府鎮長王馳翔下函稱該養殖場符合鎮總體規劃,經鎮政府研究同意該單位落地,僅僅過了兩年就變成‘違建’,并且施行強拆,鎮政府變臉比翻書還快,這樣的營商環境誰敢來投資興業?”(本報記者 梁 俊)
責任編輯:董晨曦